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:
為貫徹落實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,進一步加強化妝品抽樣檢驗復檢工作,現決定開展化妝品抽樣檢驗復檢機構遴選。有關遴選推薦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推薦原則
推薦的檢驗機構應當具備從事化妝品復檢工作的能力,具有豐富的化妝品檢驗工作經驗和研究經歷,愿意承擔化妝品復檢工作,能夠及時、準確、規范完成復檢工作。
二、推薦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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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是依法成立的化妝品檢驗機構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能夠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,應經所在法人單位授權;
2.取得化妝品領域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(CMA),且取得資質認定的能力范圍能夠滿足復檢工作需要;
3.擁有完備的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,并能夠持續良好運行;
4.能夠對出具的檢驗報告負責,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;
5.連續從事化妝品檢驗檢測工作5年(含)以上,或連續承擔3年(含)以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委托的化妝品檢驗任務(包括監督抽檢、風險監測、案件查辦、事故調查、應急處置等工作中涉及的檢驗任務);
6.近3年無違法違規行為,未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。
(二)能力要求
1.近3年組織或參加3次(含)以上化妝品領域的國際能力驗證、國家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,并取得滿意結果;
2.具備與復檢項目相匹配的檢驗工作經歷,配備與復檢項目相匹配的固定且能夠獨立運行的實驗場所、實驗室環境設施、人員及技術能力;
3.具備在化妝品相關法規、標準、規范等變化時,及時進行相應變更和擴項的能力;
4.具備對復檢結果進行分析研判,并按照要求開展相關技術交流的能力;
5.復檢報告授權簽字人具有3年(含)以上化妝品檢驗檢測領域工作經驗,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推薦。每個省級局原則上可推薦1家轄區內的化妝品檢驗機構。無符合條件的,可不推薦。
?。ǘ<以u審。中檢院組織專家對提交的資料進行評審。
(三)現場核查。中檢院組織對通過專家評審的檢驗機構開展現場核查,重點核查申報資料的真實性,并對檢驗機構整體質量體系和實際工作情況進行審查。
?。ㄋ模┌l布名單。根據專家評審、現場核查的情況,兼顧復檢工作需要及復檢機構地域分布,形成復檢機構名單,經國家藥監局審核后發布。
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充分認識復檢工作的重要性,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開展推薦工作。推薦表和相關資料請于2021年1月25日前報送中檢院。
郵寄地址:北京市大興區華佗路31號,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技術監督中心
電子郵箱:huazp@nifdc.org.cn
聯 系 人:中檢院技術監督中心 祝壯飛
010-53851431
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 范婷婷
010-88330917
附件:化妝品復檢機構推薦表
國家藥監局綜合司
2020年12月24日